衡芳珍,男,河南内黄人,讲师。先后从河南大学与四川大学获得历史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从教以来,主讲过《中国近代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国历史要籍》《中国近代史史料学》《中外文明简史》等课程。主攻中国近现代法制史,于民国政府的劳动法研究颇有建树。先后参与和主持各类课题4项,参与完成著作两部,在《史学月刊》《江苏社会科学》《中州学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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