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委员会

新乡学院人文学院考研指导委员会章程
2021-03-01 11:37   审核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培育浓厚学风,满足学生进一步深造的需求,最大程度提高毕业生考研率,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设立新乡学院人文学院考研指导委员会并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新乡学院人文学院考研指导委员会统筹负责学院学生考研相关方面的事项。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院考研指导委员会由主任委员2名、副主任委员1—3名和委员若干名组成。

第四条 院考研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法律法规,工作严谨,作风端正,公道正派。

(二)关心学生的成长与发展,有参与学院考研指导的意愿和能力,身体条件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三)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调研能力。

第三章 职 责

第五条 院考研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一)为考研学生解答报考学校、专业等相关考研问题,帮助考研学生制定考研规划,进行考研指导。

(二)收集学院往届考取研究生的学生信息,为有志考研在校学生提供往届已考取研究生同学的信息,搭建朋辈帮扶桥梁。

(三)考研成绩公布后,为上线考研学生做好复试面试相关辅导工作,并积极帮助考研学生联系报考院校和导师,为考研学生顺利复试提供支持。

(四)指导有希望调剂的同学及时跟踪调剂信息,积极帮助考研同学联系调剂学校和导师。

(五)每年考研录取工作结束后,组织召开考研交流会,由考研成功学生向有志考研的学弟学妹们介绍考研经验。

(六)对于考研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及时开展心理指导工作,引导学生关注各类招聘信息,积极把握就业机会。

第四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学院考研指导委员会另行议定。

第七条 本章程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院考研指导委员会。


新乡学院人文学院考研指导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李金玉  张胜利

副主任委员:黄远伟  申红星  张青民

委  员:王连旗  甘良勇  衡芳珍  聂好春  宋福利  罗克辛  左  健  郭艺丁 

        康军帅  纪晓华  武明军  王  超  孔  伟  申冰冰  赵梦颖  李文婧 

        李仕颖  张  磊  王毅真  赵祎缺  赫兴无  晁根池

秘书长:申红星(兼)

秘  书:赵会莉  刘晓军  李  新  徐子杰  胡晓倩

                                            新乡学院人文学院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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