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新乡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2022-03-24 08:53   审核人:

一、 各实验室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工作,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二、 实验室内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教师及学生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 使用电器、易燃、易爆和剧毒危险品进行实验时,应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 实验室的供电线路及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 实验中如发生火灾、剧毒泄漏等重大事故,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安全有序撤离。

六、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注意保持实验室的门、窗、玻璃、地板、墙面、家具、实验台及各种设施的整齐清洁。

七、 严禁在实验室及走廊吸烟、进食、大声喧闹、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严禁携带食物、饮料和水杯进入实验室。

八、 实验仪器设备应排列有序,布局合理,实验结束后,及时将使用的仪器恢复原位。

九、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实验室卫生状况,制定奖罚措施。

凡进入实验室人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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