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人文学院实训中心安全教育制度
2022-03-24 08:57   审核人:

   实训中心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为维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使学院财产免遭损失,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实训中心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所有参加实验的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各实训室都应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操作规程、防盗、防火、防事故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制订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张贴悬挂在明显处,严格贯彻执行。

   二、每个实训中心的实验员即为该实训中心的安全责任人,其职责是:协助实训中心主任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批评。节假日和规定时间,要全面检查和落实实训中心防火、防盗安全措施,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加以解决。

   三、各类实验仪器设备和防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状态,不准随意改动安全装置;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由专人操作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尘和防锈,保持通风良好。

   四、实训中心设施必须按规定安装,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线路。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关窗锁门;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和责任,消除不安全隐患。

   五、实训中心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显、便于取拿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时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实训中心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六、实训中心要把安全知识、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等列为实验教学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实训中心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使他们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护能力,才能动手操作;学生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七、实训中心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严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杂物;仪器设备和器材要经常擦拭,保持干净无尘;实训中心的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中心和动用室内设施;空调机等大功率耗电设备要及时关闭。

   八、凡实验实训资料,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按规定存放,使用中的图纸、说明书等资料,要设专人妥善保管,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随便携出或外借。

   九、实训中心万一发生事故,管理人员应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系负责人和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

   十、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的实训中心事故,要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做出严肃处理;对发现事故隐患不报告、不采取措施补救,或事故发生时不报告、不排险,甚至逃离现场,事故后隐瞒真相、避重就轻、推诿责任,对调查不配合等情况者要从严处理。

   十一、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依据实训中心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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