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中华才艺实训中心安全管理规定
2022-03-24 09:08   审核人:

   一、中华才艺实训中心由专职教师负责管理,定期对实训室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清除安全隐患。

   二、实训中心安全设施、标志必须齐全有效,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

材。实训中心管理人员、实训教师及学生应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使用电器、热水和其他物品进行实训时,应严格按相关操作规程执行,安全用电,防止烧伤、烫伤。

   四、实验室的供电线路及电器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

   五、爱护实训室内物品,不准随便使用专业训练用具,应按教师要求进行操作,若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物品损坏者,按价赔偿。

   六、在实训室内保持肃静,禁止喧哗、走动、打闹,讨论问题要小声,下课要有秩序离开实训室。

   七、节约茶叶、笔墨和水电,做到不浪费;训练完毕,应按老师要求放好物品;教师应整理、检查室内物品的位置,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八、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种器材使用要注意人员安全,有防火、防盗、防霉等措施。

   九、认真做好教室、器材的教学及使用记录。

   十、中华才艺实训中心是专用教室,任何人不得在室内进行与实训无关的一切活动,如要参观或借用,需事先征得学院领导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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